日前,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黑龙江省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明确3年投入10亿元支持数字经济生物经济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根据《若干措施》,黑龙江省将启动数字经济和生物经济等科技专项,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通过整合现有科技专项等渠道,加大科技攻关项目经费投入,按照3年投入10亿元的资金给予持续稳定支持,在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能源等方面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创新产品,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推动数字经济和生物经济创新发展。
新晋国家级孵化器可获200万元奖励。《若干措施》鼓励孵化载体培育生成科技型企业,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等孵化载体,综合评价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吸纳科技成果落地、促进技术合同交易等情况,择优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和新备案的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同一年度已获得综合评价奖励支持的新认定国家级孵化载体,认定奖励资金补足至200万元。
此外,《若干措施》还规定对新获批建设期内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每年给予 1000 万元的资金补助;对省级高新区晋升为国家高新区的,给予一次性 3000 万元奖励;对国家高新区在年度全国排名中晋升 5 位及以上的,给予每家最高 1000 万元奖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