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构建数字规则体系,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为营造良好数字生态提供了指引。

新生事物的健康成长,发展新动能的加速壮大,离不开规则的完善,数字经济同样如此。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达38.6%,增速达9.7%。我国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和数字规则的不断完善密切相关。比如,2021年9月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强调,将伦理道德融入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为从事人工智能相关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相关机构等提供了伦理指引。此外,针对无人驾驶、在线医疗、金融科技、智能配送等新领域新业态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关规则也在不断完善,确保数字技术风险可控。

构建数字规则体系,有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健康发展。针对数字生态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挑战,数字规则体系立规定矩,及时补齐短板、强化弱项,有利于解决新问题。针对刷单炒信、大数据杀熟等行为,数字规则体系有力维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秩序,营造健康的数字生态。比如,针对网络生态不良信息、网络暴力、数据安全风险等问题,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等,织牢织密“规则之网”。

构建数字规则体系也有利于维护多边主义,打造数字命运共同体。建立全国统一的数字生态制度规则,促进国内、国际规则的有效衔接,有助于推动从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转变。中国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积极参与世界贸易组织、二十国集团、亚太经合组织等机制合作,先后提出“网络空间国际合作战略”“数字时代互联互通倡议”“全球数据安全倡议”等,为打造反映各方意愿、尊重各方利益的数字治理国际规则贡献中国智慧,为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提供中国方案,让数字文明造福各国人民。

数字规则体系是良好数字生态的制度根基。坚持放管并重,促进发展与规范管理相统一,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必将为营造开放、健康、安全的数字生态保驾护航。(赵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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