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员工未取得健康证上岗被警告,责令整改后,后溪镇某餐饮店仍有员工未取得健康证就上手制作餐食。这次,这家餐饮店被罚了5000元!

因该店前期已被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后再犯属于拒不改正情形。近日,集美市场监管局灌口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店立案调查,依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商家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灌口市场监管所先后对59家餐饮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厦门市场监管部门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需持有有效健康证明才能上岗。当前正处于春季后复工复产和春季招聘的小高潮,人员变动较大,餐饮服务行业的商户要及时为新员工办理健康证。(记者 沈伟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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