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的监督和帮助。我们对1195家涉及农村食品生产和销售的主体开展专项检查,共立案处罚26起,并组织开展多形式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助力全面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隐患。”今年4月,浙江省桐乡市检察院收到了来自相关监管部门落实检察建议的回复函。
今年2月,桐乡市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本市农村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为全面了解情况,该院公益诉讼部门的检察官来到城乡结合部的多家小卖店开展食品安全检查。走进某商户副食品超市,检察官发现陈设商品的货架上赫然可见大量的老鼠屎,部分商品也已经超过了保质期,“在对其他小卖部的检查中,我们发现也存在着销售人员健康证过期、售卖过期食品、索票索证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为消除农村食品安全隐患,该院第一时间就相关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进行立案,第一时间发送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查处已发现的问题小卖店,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消除监管盲点。
相关监管部门在接到检察建议后,先后两次与桐乡市检察院进行会谈磋商,并联合下发《桐乡市农村食品安全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行动。本次行动明确以桐乡市农村区域为重点,实施分级监管分类整治,推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化,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61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和销售主体共1195家,就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26家经营主体给予行政处罚,涉及食品价值2.5万元,罚款7万元。除此之外,相关监管部门同步推进常态化监管治理与宣传引导相结合,共开展食品科普宣传活动5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400余份,参与群众超过107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