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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的起点。今年以来,省财政厅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目标任务,综合采取健全体制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强化资金监管等举措,支持全省脱贫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截至7月底,全省已累计投入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66.5亿元,同比增长3.3%。
据悉,为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省财政厅针对县级项目储备不足、质量不高、前期工作滞后等突出短板弱项,从省级层面调整衔接资金分配结构,助力衔接资金精准使用。对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10%权重的重点倾斜支持。目前已安排2300万元支持国家挂牌督战县建设,重点围绕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和农村饮水巩固提升等乡村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等关键环节,强投入增效益,进一步夯实巩固衔接各项工作,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问题。
在严格落实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使用要求的同时,省财政厅继续使用中央衔接资金支持县级安排项目管理费,并将省级资金项目管理费提取比例由1%提高至3%,助推县级提高项目储备数量和质量,有效破解了衔接资金预算执行“掐脖子”问题。同时,鼓励各县将更多的本级衔接资金用于项目储备和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为加强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加快预算执行提供保障。
资金落实是否到位,有力的监管措施必不可少。据悉,为强化资金监管,省财政厅建立了资金衔接政策培训、进度调度、实地督导三项联动监管机制。在开展全省业务骨干集中培训的基础上,应各地要求开展点对点“上门”培训活动。截至目前,已完成全省集中培训和海西州所辖县送培训上门活动,累计培训500余人次。同时,通过财政直达资金监控平台,对各县中央衔接资金支出情况进行每周调度,并定期向市(县)各部门通报调度情况。截至7月底,已发布调度通报18次,进一步激发了脱贫县“比学赶超”的工作热情,压实了县级管好用好衔接资金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