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中新网昆明9月16日电 (记者 韩帅南)“到2025年,云南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稳定在4.5%左右。”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二级巡视员周波16日如是表示。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要素之一,是人类社会不可或缺的宝贵资源,地下水是水资源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自然资源。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切实改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的重要内容。

周波在当日举行的《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十三五”期间,云南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农用地分类管理、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取得积极成效,地下水污染防治初见成效,初步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土壤污染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2020年,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81.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54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周波介绍,近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七厅委联合印发《云南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深入分析全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面临的突出问题,按照新形势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统筹谋划全省“十四五”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是全省开展“十四五”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依据。

《规划》提出,到2025年,云南省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地下水污染趋势得到初步遏制。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双源”(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和地下水污染源)点位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规划》从土壤污染防治、地下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等三个方面提出了13项重点任务,包括加强耕地污染源头控制、防范工矿企业新增土壤污染、深入实施耕地分类管理、开展“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完善政策法规标准体系、完善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等。

周波称,下一步,云南省将全面落实《规划》要求,加强全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联动监管机制。加强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财政资金投入保障。严格监督考核,开展《规划》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