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重点难点在农村。”11月11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宏观经济研究中心第70期内蒙古发展改革论坛上,与会专家指出,要在促进自治区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基础上,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建立更高水平的社保体系,推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开放城乡之间的要素流动,提升农村的产业现代化,完善农村牧区金融市场体系,进而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全面推动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
在与会专家看来,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也是内蒙古各族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开启内蒙古共同富裕新征程,既要准确理解“共同富裕”的政策内涵,又要积极探索可行的实现路径,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
这里面要注意的是,共同富裕是指要在高质量发展中逐步实现有差别的共同富裕。是物质充裕和精神富足的全面富裕,要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实现途径,以改革创新为内在动力。
专家们对照全民共富、全面富裕的要求与方向,认为内蒙古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各盟市推动共同富裕的基础和条件也不尽相同,与肩负先行先试任务的浙江等地区相比,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
在新时代,解决内蒙古等民族地区的共同富裕问题,重点要处理好共同性和差异性的辩证关系,聚焦主要问题,思考全面问题,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寻找对外开放、缩小实际消费水平差异等突破口,激活发展动力,努力打造民族地区共同富裕的样板,和全国一道向共同富裕之路迈进。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实现共同富裕,既要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通过加快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总量和财富规模的持续积累“做大蛋糕”;也要兼顾公平效率,通过完善有效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税制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教育质量体系等措施“切好蛋糕”,缩小区域和城乡实际消费水平差距、维持较高质量的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此次论坛重点聚焦“开启内蒙古共同富裕新征程”,来自内蒙古党校、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大学、北宸智库等单位负责人、专家学者,围绕内蒙古在推动共同富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研讨交流。
(文章来源:中国发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