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通快递因“包裹踩踏”事件引发广泛关注。据媒体报道,中通快递的一名快递小哥在送快递时突然情绪失控,当着用户的面将包裹踩得稀巴烂。

网络流传的视频及资料信息显示,上海的宋女士在网上购买了一包饼干,中通快递员将包裹送错了,随后她收到了同小区居民电话,让她和快递员联系,将包裹拿走。然而,快递小哥却建议宋女士自己去拿回包裹;而宋女士却认为,既然是快递小哥送错的,理应让他自己把快递取过来。于是,宋女士向商家投诉了。后来快递小哥就打电话通知宋女士,表示会把送错的包裹送上门。第二天,快递小哥确实如约上门了。但却发生了惊人的一幕。中通快递小哥当着宋女士的面,情绪失控地把她的包裹踩得稀碎。

据悉,宋女士对此选择报警处理,又联系了中通快递客服反映情况。她希望中通快递能道歉,并按照货物实价,退一赔一,但后者表示,只能按照遗失物品标准赔偿。中通快递相关人员表示,“这种丢失件的话,从不做二次赔付,之前已经赔付过宋女士一次了。”宋女士称,中通快递之前赔付的不是她,是商家。

为进一步了解事件的详细情况,相关赔偿事宜,以及中通快递将如何处理此事,中国质量新闻网联系了中通快递客服,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已记录相关问题,后期会有专员进行回复。截至发稿时,中通快递未有相关人员给出回复。

对于本次事件该如何进行赔付的问题,中国质量新闻网咨询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维维。

王维维表示,本事件中,通过视频可证明,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实施了恶意损坏包裹的行为,超出了平时常见的包裹丢失、破损问题范围,“适用遗失物标准”这一说法确实不太合适。因此寄件人即商家可以依照《民法典》里的规定,一方故意侵犯另一方利益并造成损害,应按照物品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要求快递公司按其损失财物的实际价值赔偿。

“但宋女士希望中通快递在赔付商家后又向其赔付,实现双倍赔偿的要求却并非合理。首先在中通快递向商家赔付后,商家自然会向买家宋女士提供退款或者再次发货的服务,以此填补宋女士的实际损失。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一’通常发生在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了人身或财产损害、销售的商品存在不合格、质量有缺陷问题等情形。宋女士作为货物收件人,其情形不适用于退一赔一。”王维维说。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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