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上海财经大学等单位联合主办的“区域重大国家战略协同发展研讨会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高端论坛”12月23日在位于上海陆家嘴的中国金融信息中心举行。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阮青在会上表示,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已于2020年底圆满收官。三年来,行动计划中的263项任务已完成,55项持续推进,2项内容因客观情况变化作调整。
阮青说,长三角地区一体化发展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已在2021年开启。新“三年行动计划”包括12章内容,217条工作任务清单,21项重点合作事项。
其中,12章内容包括:率先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勇当科技创新开路先锋、加快构建深度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全力建设新时代数字长三角、共建长三角区域统一大市场、共建互联互通综合交通体系、持续提升能源互济共保能力、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长三角、协同推进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等。
217条工作任务清单包括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事项。
21项重点合作事项对接《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规划“十四五”实施方案》,突出集中度、显示度和感受度。
阮青说,接下来,沪苏浙皖将在国家长三角办指导下,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沟通,围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科创产业协同发展、城乡区域融合发展、生态环境共同保护、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等领域共同推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