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浙江省司法厅了解到,上海、江苏、浙江和安徽四省市日前联合推出《长江三角洲区域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和《长江三角洲区域气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两份新规,共明确21项轻微违法免罚事项,将分别从3月1日和2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均为5年。

据介绍,多省市联合出台轻微违法免罚清单、跨省统一免罚标准,这在国内尚属首次。

《长江三角洲区域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对包括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或者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未依法到文化行政部门备案,首次被发现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未悬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首次被发现,且能当场按规定悬挂的;娱乐场所未按照条例规定悬挂警示标志,首次被发现,且能当场按规定悬挂的等15项轻微违法行为,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长江三角洲区域气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则对侵占、损毁或者未经批准擅自移动气象设施,但在限期内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使气象设施恢复正常运行的;危害气象探测环境,但在限期内拆除或者恢复原状的;升放气球资质单位未按期提交年度报告,但及时完成年度报告补充提交的等6项轻微违法行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不过,不予行政处罚不代表行为不违法。清单指出,有关部门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当事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文章来源: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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