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上海临港新片区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正式启动。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与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签署合作备忘录,12家试点银行代表与重点客户签署试点项目启动合作书。会上,外汇局有关人员对试点政策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本次试点涵盖9项资本项目改革措施和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措施。

扩宽企业跨境投融资渠道方面,包括4项:开展非金融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跨境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稳慎开放跨境资产转让业务以及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

落实“放管服”改革方面,包括6项:便利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支持银行优化新型国际贸易结算,有序扩大贸易收支轧差净额结算企业范围,取消货物贸易特殊退汇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免于登记,主要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登记由银行办理。

放宽资本项目汇兑限制方面,包括3项:扩大资本项目收入使用范围,适度允许企业自主选择跨境投融资币种匹配,适度提高非金融企业境外放款规模上限。

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是临港新片区继“金融30条”后迎来的新一轮国家级金融开放政策,进一步实现了金融监管与国际规则的接轨。

同时表示,新片区管委会将与外汇局上海市分局共同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联合银行和园区常态化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实现政策送达“横到边、竖到沿”,推动典型案例尽快落地、成功经验加速推广。

(文章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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