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国家发改委等14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共43项具体措施,着力支持市场主体渡过难关、恢复发展,保持全年服务业运行稳定。
政策针对服务业提出了10项普惠性扶持纾困措施,涵盖了财税、就业、住房、金融等领域支持政策,还明确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
在财税政策方面,政策提出,在2022年,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将省级人民政府在50%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的适用主体扩展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
在就业扶持政策方面,政策提出,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在2022年度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从60%最高提至90%。
在住房政策方面,政策提出,鼓励各地在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在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2022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在金融政策方面,政策提出,在2022年,引导银行用好2021年两次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释放的2.2万亿元资金,优先支持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对地方法人银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用好4000亿元再贷款滚动额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困难行业特别是服务业领域的倾斜力度;继续推动金融系统减费让利,推动实际贷款利率在前期大幅降低基础上继续下行,督促减轻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压力。
针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民航等5个特殊困难行业,政策分别提出了31项纾困扶持措施。其中,针对餐饮业,政策提出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降低相关餐饮企业经营成本;鼓励保险机构提高对餐饮企业的保障程度;鼓励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等7项措施。
政策还针对零售业,提出利用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开展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等6项措施;针对旅游业,提出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承接符合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会活动等7项措施;针对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提出阶段性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进一步加大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力度等6项措施;针对民航业,提出通过民航发展基金对符合条件的航空航线、安全能力建设等给予补贴,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航空公司和民航机场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建立绿色通道等5项措施。
此外,对于市场主体普遍反映疫情防控措施层层加码的突出问题,一方面强调要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有效恢复和保持服务业发展正常秩序;另一方面,进一步对服务业行业提出精准防疫要求。其中提到,不得非经流调、无政策依据对餐厅、商超、景区景点、电影院及相关服务业场所等实施关停措施、延长关停时间。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