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财政部就《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进行了解读。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时期,财政部将针对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培育完善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紧推进《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及其配套规章制度的修订,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上述有关负责人表示,完善法律责任体系,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切实加大对财务造假的处罚力度,突出单位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建立会计人员终身禁入制度。对违法情节严重的代理记账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处以暂停执业直至吊销执业许可的“资格罚”,形成有效震慑。对于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和会计审计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处罚标准与《证券法》有效衔接、保持一致。在现有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基础上,增加对会计审计违法行为民事责任的追究。

有关负责人说,健全“三位一体”会计监督体系,切实加强会计监督。进一步强化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社会监督作用,不断丰富政府监督的内容和手段。在法律层面明确对单位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加强内部会计监督的要求,从源头上遏制财务造假,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明确财政部门建立以日常监管为基础、以重点检查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保障的监督检查机制。推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有关负责人表示,加大会计执法力度。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依法加大对上市公司、国有企业、金融企业等实体及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检查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加大对会计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和公开曝光力度,让严重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畅通会计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对举报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风险隐患的有功人员依法予以奖励和保护。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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