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业竞争愈发激烈以及监管趋严的背景下,中小险企盈利难度进一步加大。拥有腾讯和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下称中信国安)两大靠山的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和泰人寿),2021年交出的成绩单并不理想。

和泰人寿成立于2017年,初期不断扩张,在2019年时营业收入和保险业务收入便双双突破十亿元。然而,2020年和泰人寿上升的态势出现了变化,保险业务收入尚处于增长状态,营业收入却掉头而下,直接为负数。到了2021年,保险业务收入情况也开始恶化,下滑37.56%。

从2021年的情况来看,和泰人寿尚未度过亏损期。根据偿付能力报告计算,和泰人寿去年合计亏损1.24亿元,亏损额进一步扩大。过去五年已累计亏掉近5亿元。

另一方面,和泰人寿偿付能力消耗较快,偿付能力充足率持续走低。2021年四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和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同比下滑74.42个百分点。

此外,2019年开始,和泰人寿部分股权陆续遭股东质押、冻结。截止2021年末,和泰人寿共计有6亿股股权被质押,占总股本的40%。值得注意的是,持股20%、并列为和泰人寿第一大股东的中信国安所持有的股份全部被质押、冻结。根据去年10月出台的《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的大股东及其所提名董事不得行使表决权。

保险业务收入缩水超37%

依托腾讯、中信国安等股东,和泰人寿致力于打造“互联网优势明显,价值创造能力突出的创新型寿险公司”,互联网渠道和传统渠道双轮驱动为外界提供了想象空间。公开资料显示,该公司经营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以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等。

和泰人寿成立之初扩张增长较快,2017年至2019年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1.53亿元、6.6亿元、10.61亿元,营业收入分别为2.14亿元、7.67亿元、12.34亿元,三年时间营业收入和保险业务收入便双双突破十亿。

而到了2020年,该公司保险业务收入为17.97亿元,尚处于增长状态;营业收入却掉头而下,为-3423.2万元。

从保险业务收入结构来看,分红险为和泰人寿开疆扩土的“功臣”,在业务中占据的比重不断加大。据年报显示,2018年和泰人寿分红险的保险业务收入为0.13亿元,占比为1.93%;2019年分红险的保险业务收入增至9.37亿元,占比上升至88.34%;到了2020年,分红险的保险业务收入为16.45亿元,同比增长75.56%,占比进一步上升至91.52%。

2020年2月,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强化人身保险精算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分红险的红利分配进行了严格的调整,明确了演示利率上限,并将红利分配比例统一为70%。该规定自2020年7月执行。

在此背景下,2021年泰和人寿的保险业务收入出现成立以来首次下滑,同比下降37.56%至11.22亿元。

对于保险业务收入的下滑,和泰人寿对《投资时报》表示,原因是2021年公司积极推进渠道和业务结构转型,主动控制规模型产品销售,更加注重价值型、期交产品的开发和销售。“期交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6.7倍;新单期交保费占新单规模保费比例提升至43.5%,业务结构大幅改善,业务转型取得积极成效。” 和泰人寿补充道。

亏损额扩大近一倍

成立至今,和泰人寿仍未走上盈利道路,2017年—2021年分别净亏损1.34亿元、7762.57万元、9354.62万元、6236.41万元和1.24亿元。2021年,该公司净亏损额同比扩大98.18%。

对于亏损问题,和泰人寿称,公司仍然处在发展初期,仍在加大投入促进业务发展,尚未进入盈利阶段,财务亏损是业务发展投入、资本市场波动等因素叠加的结果。

谈及下一步举措,该公司表示,2022年将继续探索差异化、特色化高质量发展模式。具体来看,将坚持投资、负债、内部管理三轮驱动,齐心协力降本增效,尽快扭亏为盈,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在行业同质化竞争格局中走出一条差异化的新路;将坚持数字化转型,发挥公司互联网、数字化起步早的优势,提高产品定价的精准度,逐步建立自主可控的销售渠道,为社会提供高性价比的好产品;将坚持技术驱动创新,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在“保险+服务”方面做出特色,提高全线上的服务能力和效率,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保险服务体验。

另一方面,《投资时报》研究员注意到,该公司退保金增加较为显著。2017年,和泰人寿的退保金为59.48万元;2018年—2019年分别为719.8万元和1534.55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110.23%和113.19%;2020年,和泰人寿的退保金达到2645.5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长了43.48倍。

此外,伴随着保费规模增长,业务带来的保险风险与相应资金用于投资带来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不断累积增加,从而造成最低资本总量逐步上升,和泰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相应下行。

据该公司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和泰人寿2017年成立的第一季度末,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高达8544.50%,到2017年末,核心和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下降至739.43%。此后三年,两项指标进一步下滑,2018年末—2020年末分别为525.85%、283.08%和233.00%。到2021年四季度末两项指标仅为155.58%。

中国银保监会披露,2021年第四季度末179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2.1%,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19.7%。可见,和泰人寿这两项指标虽然满足监管要求,却远低于行业平均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和泰人寿持有的信托产品也出现问题。根据和泰人寿公告,2021年9月对中国民生信托-至信763号宝能汽车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计提减值准备5400万元,于2021年12月对中国民生信托-至信763号宝能汽车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计提减值准备7200万元(审计前)。

据年报显示,2020年和泰人寿持有的信托计划为6.91亿元。上述两次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26亿元,占比为18.23%。

中信国安质押全部持股

据公开资料,和泰人寿由8家企业发起设立,包括中信国安、北京居然之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金世纪工程实业有限公司、北京英克必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英克必成)、栾川县金兴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金兴矿业)、秦皇岛煜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煜明房地产)、深圳市合丰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合丰泰科技)、深圳明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中英克必成由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100%持股,2021年末持有和泰人寿15%股份。

拥有多家知名股东,和泰人寿似乎可以“背靠大树好乘凉”。不过,从2019年一季度开始,和泰人寿部分股权陆续遭股东质押、冻结。

截至2021年四季度末,共有4家股东共6亿股持股被质押或冻结,占和泰人寿总股本的40%。具体来看,并列和泰人寿第一大股东的中信国安所持的3亿股全部被质押、冻结;金兴矿业所持的2.1亿股全部被质押;煜明房地产、合丰泰科技分别有0.45亿股持股被质押。

2021年10月,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大股东行为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持股比例、对金融机构的影响等角度对大股东进行认定。其中,持股比例标准根据各类银行保险机构的股权结构集中度分为15%、10%两档,同时,实际持股最多的股东也认定为大股东。《办法》同时明确,股权质押比例超过50%的大股东不得行使表决权。

在此背景下,多家股东股权质押会对公司经营带来什么风险?对此问题,和泰人寿未予回应。

和泰人寿2021年四季度末股东持股情况

数据来源:公司偿付能力报告

(文章来源:投资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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