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网站3月31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日前印发《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激励措施的实施办法(2022)》,将对有关地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秩序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综合两类评价结果确定激励对象。
定量评价标准包括各地区近3年重大逃废债事件情况,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平安建设工作考评有关情况,化解高风险中小银行机构相关风险进展情况和处置地方法人银行不良贷款情况,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提高人民币结算占比情况等。
定性评价标准则包括各地区发生重大区域金融风险情况;推动巩固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和制造业金融服务发展情况;将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等情况;推动金融科技规范应用,加快金融数字化转型,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风险技防能力情况;规范发展住房租赁金融业务,大力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情况;对各类交易场所日常监管、违规处理和风险处置的情况等。
《实施办法》明确,每年2月底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按照上述标准分别提出评价激励对象,并对提出的评价对象进行综合考虑,按照各部门提出拟激励对象的得票数以及该地区有无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件等进行综合排名,最终确定评价结果。
在激励措施的落实方面,包括根据该省(区、市)金融机构的实际合理资金需求,适度加大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扩大对制造业、“三农”、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绿色低碳等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投放。支持该省(区、市)或其辖内地区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同等条件下对其申报金融改革试验区等予以重点考虑和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在该省(区、市)设立分支机构。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