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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韶关发布”1月20日消息,为落实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韶关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和政府调控要求,自今年1月18日起,韶关市实施阶段性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如果后续评估期内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三个月均上涨,自下一季度起,恢复执行全国统一的首套房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有利于进一步引导银行机构降低房贷利率,更好地支持刚性住房需求,促进韶关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