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3年,深圳积分入户将重启实施。2月8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下称《入户办法》)的通知。

2017年7月,深圳市印发实施《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深发改规〔2017〕1号),有效期三年。因此从2020年7月至今,近三年时间,深圳市暂停积分入户。最新的《入户办法》将于2月15日开始实施。

对比2017年,新的《入户办法》主要做了如下调整:


(相关资料图)

一是申请基本条件增加无刑事犯罪记录的要求;二是增加了见义勇为指标;三是对诚信守法指标进行了调整,拆分为负面行为、违法行为两个指标;四是对以配偶房产(或本人与配偶共有房产)申请入户的情况增加了有关约束条件;五是入户申请人未成年子女允许申请同步随迁入户;六是调整稳定居住积分规则。

对于此次调整的内容,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区域发展规划研究所主任黄睿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认为,一是强化了“个人公共信用”社会管理功能。增加无刑事犯罪记录要求、增加见义勇为指标、增加表彰及守法情况的审核,对市民的行为有正向引导作用。此类信息在深圳市公共服务平台上很方便获取,不会增加市民申请入户的程序复杂度,但可以引导形成良好文明的市民行为。

二是重视市民诉求和优化政策执行细节。延续了要求婚姻存续且满2年的要求,去年的征求意见稿曾提出将这一时限调整到5年,这次发布的新政也体现对市民意见的采纳和反馈。同时,对自有和租赁住房指标的积分方式进行优化,也是直面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实际问题,进行执行细节的优化。

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执行会长彭澎对第一财经表示,以前的入户政策是《试行办法》,可根据实施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目前试行期限已到。此次入户政策新调整的内容也主要体现在婚姻家庭和住房方面。

对于在此时重启积分入户,黄睿认为,实际上2021年深圳已经发布了积分入户的征求意见稿,2023年初正式重新开启积分入户通道,应该是深圳在充分评估交通、教育、住房、医疗等城市服务能力及环境承载能力的基础上,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再次发出欢迎人口流入的强烈信号。

黄睿表示,尽管深圳在公共服务上已弱化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的区别,但目前部分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仍然以户籍人口为主要保障对象。深圳在册户籍人口已超过630万,重启积分入户也是深圳面对城市间的人才竞争,加紧提高城市吸引力的举措。

在新的《入户办法》之下,自有住房和租赁住房积分多少能够入户成功?一位深户办理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深圳积分入户门槛逐年提高,往年每年入户名额约一万个,但满足基本条件,申请入户的人员多则可能有几十万人。按照往年经验,积分在300分左右,才有入户资格。

按照最新的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计算,10年自有住房可积分120分,10年社保可积分180分,相加达300分。而对于租赁住房来说,15年租赁住房可积分36分,15年社保可积分270分,相加则达306分。

《入户办法》称,积分入户人数实行年度总量控制。对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按照积分制要求进行积分,依照分值排序,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审批入户。年度入户指标数量纳入深圳市年度户籍人口增长计划内统筹安排,并向社会公布。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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