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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人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启动仪式3月22日举行。会上,《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发布,区科经委等政府单位为友道智途等多家企业颁发了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通知书,这标志着浦东“未来车”正式驶上了“法治道”。
启动仪式上,浦东区科经委等政府单位为包括友道智途在内的首批8家企业颁发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通知书。通知书的发布意味着友道智途等企业可以正式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的无人驾驶的道路测试和运营测试,也预示着智能网联汽车行业在大规模、常态化的无人驾驶商业示范运营路上更近一步。
本次两份细则均是支撑浦东立法实施的配套政策。今年2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规定》正式实施,从企业准入、上路通行试点、车路协同等多个方面保障了新区“无人驾驶”有法可依。
《实施细则》不仅明确了如何保障创新应用活动安全开展,提出交通保险、事故处理、数据监管等管理要求,同时还明确了如何创新设置道路运输经营条件,为科技企业在创新应用过程中开展收费的商业试运营活动打开通道。
业内人士表示,《实施细则》为企业开展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活动提供操作指引,也保障浦东在前瞻性实践无驾驶人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的过程中安全有序。这将助力浦东发挥先行先试作用,增强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夯实和扩大浦东“未来车”发展优势。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