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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7月4日通报一起非法集资典型案例:2019年6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赵某(男、50岁、重庆彭水人)为首的犯罪团伙,假借海航公司名义,先后在重庆市南岸区,北京市海淀区,四川省成都市、自贡市,贵州省遵义市成立5家分公司,组建业务团队。

该犯罪团队对社会不特定群体特别是老年群体,以“购买公司原始股”为噱头,采取发放宣传单、电话推销、不定期邀请参观考察等方式,虚假宣传公司发展前景,以高额月息返利、原始股权奖励、消费返利为诱饵,诱使集资参与人与各分公司签订期限为6至12个月不等的投资(借款)合同、预存消费合同、股权认购协议,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据统计,该犯罪团伙通过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1900余万,重庆、北京、贵州、四川等省市的700余名老年群众受骗。

查清犯罪事实后,专案组采取集中收网行动,抓获赵某等主要犯罪嫌疑人10名。该案破获后,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彭水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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