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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发布《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目标,到2024年,推动全省营商环境均衡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粤东粤西粤北地区营商环境;开展营商环境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在市场主体准入、运营、退出等关键环节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打造一批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示范点。到2025年,在清除隐性壁垒、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领域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营商环境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吸引投资的标杆地区,让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成为广东的金字招牌。

广东省提出,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推动优惠政策直达企业。加强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按照规定为其预留采购份额;对政府采购工程合理划分采购包,加强招投标全过程监督监管,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建立中小企业应急转贷机制,支持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展期、续贷。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和应急转贷资金,结合实际探索购买突发公共事件保险。

支持企业上市和挂牌融资。《行动方案》提出,对准备上市、挂牌企业,因改制、重组、并购而涉及的土地手续完善、税费补缴、产权过户等事项,建立健全绿色通道、限时办结等制度,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协助企业妥善处理。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非上市证券集中托管平台,为企业提供股权登记、托管、转让和融资等综合金融服务。

在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方面,广东省提出,推广二手房带抵押过户,依法为地方金融组织开展不动产抵押、质押融资业务提供便利。

与此同时,广东省提出,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RCE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关于制造业、农业等领域高水平投资负面清单承诺。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为企业提供信息共享、项目对接、争议解决等一站式服务。拓展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一港通”覆盖范围,探索延伸至粤东和粤西港口等。

在推进大湾区规则衔接标准对接方面,《行动方案》提出,在有条件的城市探索开展科研设备、耗材跨境自由流动,简化研发用途设备和样本样品进出口手续。争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支持,扩大适用“港澳药械通”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目录等。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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