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上旬,《广州市传统中轴线(近代)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修编(2021-2035年)》在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上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从规划可见,广州市传统中轴线(近代)历史文化街区位于越秀区,地处广州历史城区中心地段。以越秀山——中山纪念碑——中山纪念堂——人民公园——起义路——海珠广场为轴线,北至越秀山,南至珠江,西至解放路,东至吉祥路、惠新西街、清源巷、北京路之间的区域,规划范围130.9公顷。
规划强调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整体保护,明确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限高18米,核心范围区更是限高12米 。
33处不可移动文物
传统风貌建筑线索82处
广州市传统中轴线(近代)历史文化街区于2020年4月公布为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
作为广州重要的历史文化街区,传统中轴线(近代)历史文化街区内有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两类。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包含有:自然环境35处(包括山体1处,水系5处,绿化风貌29处),不可移动文物33处,历史建筑33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82处,传统街巷89条,历史环境要素69处(麻石板街巷23条,古树名木39棵,古井3处,门楼4处)。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民间文学、传说2项,传统艺术、技艺6项,历史事件5项,历史名人11个,民俗1项,老字号9处,文化空间3处。
核心保护范围48.2公顷
建设控制地带82.7公顷
保护范围划定传统中轴线(近代)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范围48.2公顷;建设控制地带82.7公顷,细分北段、中段、南段3个片区。
具体如下:
北段:南至中山五路,北至越秀山镇海路,西至解放北路,东至吉祥路,保护范围面积43.57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25.5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8.07公顷。
中段:南至大南路、魁巷,北至中山五路,西至解放中路,东至小马站、惠新西街,保护范围面积32.60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面积8.26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24.34公顷。
南段:南至海珠广场,北至大南路、魁巷,西至解放南路,东至北京路,保护范围面积54.73公顷。其中核心保护范围14.44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40.29公顷。
核心保护范围禁止大规模拆建
新建、扩建公共设施限高12米
针对核心保护范围,规划要求采取整体对待、严格保护的措施,不得擅自改变街区传统空间格局和建筑原有的立面、色彩,建筑和环境以保护和修缮为主。
除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得进行与保护无关的建设活动。新建、扩建必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高度应控制在12米以下,其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改变街区传统格局历史风貌。
进行改建、修缮和危房原址重建活动的,在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应与街区历史风貌协调。原址重建的骑楼建筑,其层数和高度应与相邻骑楼建筑相协调。
北京路历史文化街区
核心保护范围内禁止大规模拆除建设,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保持现有道路格局肌理,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原有的道路格局和景观特征。
建设控制地带的
新建扩建改建建筑限高18米
针对建设控制地带,规划明确,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活动的,建筑高度应控制在18米以内,其体量、色彩、材质等应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不得破坏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特色。
建设控制地带内整治更新应有计划、分阶段进行,避免大拆大建,应当坚持渐进式的保护与更新模式。保持现有道路格局肌理,新建、扩建、改建道路时,应当保持或者恢复其原有的道路格局和景观特征。
在中山路以北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新建、扩建的建筑主要立面对角线长度不超过50米;在中山路以南的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活动,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立面应强调竖向划分,与传统风貌建筑尺度相协调。
《规划》还将历史文化街区的建筑进行分类整治。
一类建筑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采用“修缮”的保护措施。
二类建筑为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采用“修缮、维修、改善”的保护措施。
三类建筑为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线索、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采用“保留、维修、改善”的保护措施。
四类建筑为与传统风貌无较大冲突的其他建(构)筑物。采用“维修、改善”的保护措施。
五类建筑为与传统风貌有较大冲突的其他建(构)筑物。采用“整治”的保护措施。
进展
四大历史文化街区已有两街公示
从规划图可见,传统中轴线(近代)历史文化街区有四大街区:北京路历史文化街区、文德南历史文化街区、五仙观-怀圣寺-六榕寺历史文化街区和海珠中历史文化街区。
目前,北京路历史文化街区、文德南历史文化街区已公示相应规划。
北京路历史文化街区:
保护范围22.17公顷,不可移动文物16个
同期公示的《广州市北京路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修编(2021-2035年)显示,北京路历史文化街区规划范围北至广卫路、南越国宫署遗址北界,西至吉祥路,经中山五路、北京路、西湖路、惠新西街至清源巷,南至大南路,东至府学西街、南越国宫署遗址东围墙,保护范围面积为22.17公顷。
其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包括山水城垣(1处历史水系左一脉、历史城垣格局),传统格局与肌理、传统街巷33条、历史环境要素26处(麻石街巷4条、牌坊或门楼等传统构筑物5处、旧址遗址4处、石阶2处、古树名木7棵、景观风貌街巷4条)、不可移动文物16个(18处),地下文物埋藏区1片、历史建筑2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41处)、其他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17处。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包括地名文化8处、老字号知名店11项,传统艺术技艺8项,名人事迹17项,民俗节庆3项。
北京路历史文化街区的核心保护范围北至广卫路、南越国宫署遗址北界,西至广大二巷,经中山五路、北京路、西湖路、惠新西街至清源巷,南至大南路,东至北京路南段、南越国宫署遗址东围墙,用地面积为13.68公顷。根据保护要求,这一片新建、扩建必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限高12米,且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
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北至广卫路、南越国宫署遗址北界,西至吉祥路,经北京路、西湖路、惠新西街至清源巷,南至大大南路,东至学西街、南越国宫署遗址东围墙,用地面积8.49公顷,限高18米。
文德南历史文化街区:
17处历史建筑,骑楼街6条
从同期公示的《广州市文德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规划修编》可见,文德南历史文化街区东至槐花前街、德政南路,西至北京南路,南至珠光前街、珠江园,北至文明路,面积18.1公顷。
属于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的不可移动文物3处,历史建筑17处,传统风貌建筑线索24处,骑楼街6条,其他传统街巷35条,古树名木1棵,历史水系3处以及传统格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有民间文学、传说2处,历史事件5处,地名文化12处,民俗1条。
其核心保护范围为玉带濠周边、清水濠周边两片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建筑线索集中片区,面积6.1公顷。这一片不得擅自改变街区传统空间格局和建筑原有的立面、色彩;新建、扩建必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限高12米,其体量、色彩、材质等方面与街区历史风貌相协调。
建设控制地带南至珠光前街、珠江园;北至文明路,与北京路历史文化街区相接;西至北京南路,与传统中轴线(近代)历史文化街区相接;东至槐花前街、德政南路,面积12公顷,新建建筑限高18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