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多则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公告、增减挂补偿安置公告。

运河区

将征收运河区小王庄镇常砖河村、小杨庄村、南陈屯镇官庄子村、陶庄子村、王庄子村土地共37.45公顷(约561.795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开发区

将征收开发区赵家坟村、祝家院村、风化店村、于家场村、赵家坟村、祝庄子村土地共19.6621公顷(294.9315),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工业、交通运输、工矿仓储用地。

公告全文如下:

来源: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