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威海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针对执行过程中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有问有答”的方式进行解读,以方便广大缴存职工更好的使用住房公积金。
1.贷款政策调整后,夫妻双方贷款额度是否有变化?
答:这次政策调整,符合贷款条件的单职工最高贷款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限额没有变化,仍为60万元。
2.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威海购房申请贷款对户籍是否有限制?需要什么材料?
答: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来威购房,可以向我中心直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另需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缴存使用证明》及最近12个月住房公积金缴费明细。
3.假如北京有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在威海购房是否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根据规定,夫妻双方不得同时使用两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所以需先结清在北京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然后才能在威海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二套房贷款利率是否有调整?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国家政策性优惠利率,二套房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住房的1.1倍。
5.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是否可以用缴存地的住房公积金来偿还贷款?
答:目前在威海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后,不能直接扣划职工在其他城市的住房公积金来偿还贷款,但是职工在威海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向缴存地城市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请咨询缴存地城市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