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长沙之后,成都出台楼市新政,居民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新增一张“房票”。该“房票”并非房屋征收安置中的房票,而是指居民有望获得新增购房资格。
成都市住建局日前发布《关于居民自愿将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居民自有住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已取得权属证书,无权属纠纷且无查封登记、限制信息,具备基本入住条件。此类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后,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转让、市场租赁等)。
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居民即可申请在出租住房所在限购区域取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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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建局在政策问答中表示,可在出租住房所在区(市)县对应的限购区域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例如,居民将名下位于武侯区的住房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库后,可取得除高新南区外全市所有区域新增购买1套住房资格。
居民将名下多套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是否可以新增购买多套住房?
就此问题,成都市住建局明确,居民一次或多次,将一套或多套自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均只能新增一次性购买一套住房的资格。居民将名下唯一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不认定为无房家庭。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该政策的出发点并非为了放松限购,但从实际效果来看,将起到类似的作用。
“一方面,该措施将激发房东参与积极性,更多的房源有望被纳入到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和框架中。再者,房东可获得新的购房资格,有望新增不少需求,从而起到进一步活跃商品房市场交易的作用。”严跃进表示。
从房地产市场情况来看,成都交易量出现下滑,库存规模却在增加,面临一定去化压力。
据克而瑞监测数据,今年上半年,成都商品住宅成交面积714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7%。供应量方面,今年上半年成都新增商品住宅供应面积664万平方米,同比增幅达29%。成都6月商品住宅库存量达188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5%;消化周期16.6个月,同比增长39%。
严跃进向记者表示,成都该政策的核心是“房东租房将获赠房票”,这与长沙此前的政策思路是一致的。
长沙5月11日出台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相关措施,业主可通过与试点企业签订协议,将存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运营年限时间不低于10年。该措施施行之前,在长沙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后,不纳入家庭住房套数计算。
对于出台后购买新建商品房或存量房,盘活为租赁住房是否不计入家庭住房套数的问题,长沙市住建局在政策答疑中明确,该政策只针对在方案施行之前已实现网签备案交房,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
业内人士认为,成都、长沙此类措施提供了一个新的政策调整样本,接下来其它地区很有可能按此思路,以不同的形式呈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