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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2则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收运河区南陈屯镇王辛庄、小吴庄两村土地共7.5581公顷(约113.3715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用地、商服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次征收土地位于沧州市第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217.5万元/公顷,将采取货币安置方式。

公告全文如下:

来源: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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