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运河区补偿安置公告。征收运河区南陈屯镇王辛庄村、小吴庄村、小王庄镇大金庄村、北陈屯村、小金庄村土地共10.1489,公顷(约152.2335亩),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

征收详情:


(资料图片)

补偿安置公告全文如下:

来源: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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