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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试行)》,鼓励和规范再生水、苦咸水、矿井疏干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推动节水减排和绿色发展。此举受到关注。

水是生命之源。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水情。水资源短缺等问题制约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为缺水,有的地方水资源过度开发,极易引发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因此,鼓励开发利用非常规水源有着积极的意义。

一方面,可以开源。非常规水源是指区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地表水、地下水的常规水资源,主要有雨水、海水、矿井水、苦咸水等。这些水源的特点是经过处理后可以再生利用。各种非常规水源的开发利用具有各自的特点和优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常规水资源,加速和改善天然水资源的循环过程,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出更大的效用。近年来,随着科技的进步,企业对非常规水的率用率在逐步提高。如矿井疏干水,是在煤矿采掘中井下涌出的废水,产出量往往较大,在过去,利用率低,弃水量大。而现在通过技术处理,可以用于煤炭的开采、消防、绿化、煤炭洗选等环节。

另一方面,可以节流。“节水优先”是破解我国复杂水问题的根本出路。通过加大对非常规水源的使用,可以减少地表水、地下水的使用量。仍以矿井疏干水为例,这部分废水经处理后,可作为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在满足企业自身需求后,将剩余部分处理达标后接入政府综合利用管网,按照水资源总体配置格局,结合区域需水对象和现状,可以划片区进行利用。此次宁夏规定,具备利用矿井疏干水条件的但未得到充分利用的企业,不得开采和使用其他地表水和地下水,也不得擅自外排矿井疏干水。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之间条件差异很大,因地制宜制定与当地情况相匹配的节水战略和政策尤为重要。用水效率和节水水平的提高,一靠法律制度的约束,二靠技术标准的规范。因此,各地应双管齐下,不断提高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推动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绿色发展。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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