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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长三角绿色生态一体化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2020年7月,上海、江苏、浙江两省一市政府联合制定出台了第一批22项支持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45项具体任务,目前已基本落地。

15日,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示范区理事会秘书长、执委会主任,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华源表示,目前,第一批支持政策中明确的设立示范区先行启动区财政专项资金、跨省中职招生和跨省中高职贯通、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和医学检验结果互联互通互认、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外国人工作居留“单一窗口”、举办高级别的跨域体育赛事等45项具体任务,已经基本落地,政策效应正在逐步释放。

华源举例说,比如,设立3年100亿财政专项资金,不仅为示范区先行启动区相关重点项目提供了启动资金,也带动了示范区开发建设体制机制领域的制度创新。比如,为支持企业创新,两区一县已发放长三角科技创新券3820万元并实现通用通兑。再比如,在民众最有感受度的公共服务领域,示范区内85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全部实现就医全领域结算免备案,已有35项医学检验结果和9类医学影像检查资料实现检查报告互联互通互认,让240余万示范区参保人员就医更加便捷。

示范区自2019年11月1日揭牌,包括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两年多来,示范区已经形成了88项制度创新成果,推进了100多个重点项目。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全国发文复制推广了38项示范区制度成果,评价示范区在全国区域协调发展中充分发挥了制度创新试验田、区域协调发展样板间的作用。

示范区执委会副主任、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忠伟表示,示范区制定了重大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从2021-2023年,三年行动计划包含112个项目,目前开工率达到60%以上,其中跨域重大项目涉及到26个,开工率达到77%以上。从目前示范区建设的态势来讲,呈现出来的是生机勃勃的景象。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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