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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提高监管透明度,压实市场主体责任,助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北交所紧扣“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标准》),于2022年12月30日起发布并施行。

《实施标准》公开了市场主体关切的纪律处分量化指标和裁量尺度,适用范围包含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一是坚持科学监管,推动监管公开透明。充分考量市场阶段特点与风险特性,结合北交所上市公司规模、特点,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旨在阐明违规行为责任认定准绳和纪律处分裁量标准。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完善考量因素。坚持宽严审时,在区分不同案件类型、同类但不同个案、同案但不同责任主体等方面作出针对性、差异化安排,在强化监管威慑的同时,精准把握处分的尺度。三是探索精准监管,主抓“典型违规”和“关键少数”。梳理常见的“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证券交易”“中介机构”等四大类违规,同时探索合理区分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紧盯“关键少数”,使纪律处分既能达到惩处目的,又可以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影响。

下一步,北交所将继续坚持标准化、公开化、透明化的监管方向,切实履行交易所一线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以监管促规范,敦促各市场主体规范运作,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塑造良好市场生态,护航市场高质量发展。(孟珂)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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