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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下午,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顾军介绍《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民间投资是全社会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和民问投资发展,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上海市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共包括4个方面、20条政策。
为着力破除隐形壁垒,营造公平的市场准入环境,《政策措施》着眼于促公平、提信心,推出三项措施:
第一,落实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坚决破除隐形壁垒,进一步强调对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支持民营企业依法平等进入,依法开展投资。在服务规范上,要求涉企事项办理条件不得含有兜底条款;在加快企业准入时限上,在浦东新区试行“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
第二,支持民间投资参与重大项目。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的项目及上海“十四五”规划重大项目。民营企业参与重大项目的设计、施工、原材料、设施设备供应等,在招投标中一视同仁。
第三,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发挥财政预算的刚性约束作用,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在政府投资招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