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之后若是能够申领失业保险金,对于失业的人来说能够缓解失业之后的经济压力跟心理压力,但是需要满足失业保险金申领的条件,而且申领期限是有规定的,申领后若是重新找到工作缴纳社保失业保险金会因此中断。

失业保险金可以申请第二次吗?

可以,失业保险金是没有申领次数限制的,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二者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失业保险缴纳者失业之后只要符合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条件,就可以及时的申领,并不是说申领过就不能再申领了。

人社部门表示:失业保险金单次领取期限最长24个月,而非终生只能领取24个月。劳动者领金期满后重新找到工作并参保,再次失业后符合申领条件的,可以继续申请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和《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实行申领制度,当月申领,次月起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发放,领取期间可以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是直接发到申领人要求的银行卡或者是社保卡里面,到账之后即可取出,没有消费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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