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排查,事关广大居民安全,安全问题该如何评定,包括哪些分级类别呢?近日,记者从合肥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获悉,《合肥市自建房危险性排查技术导则(参考)》已印发。
根据该《导则》,计划至今年6月底前合肥市将全面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数据库和分布图,并于7月底前按照“一楼一策”要求制定初步整治方案,今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整治工作。
重点排查哪些房屋:
上世纪 70~90 年代自行建造的房屋;
采用预制多孔板楼(屋)盖的砖混结构房屋;
近年有加层、改(扩)建、临街破墙开店等结构或使用功能有较大变动的房屋;
体量大、层数多、使用人员较多的出租经营房屋;
已列入城市改造规划区域,短期内突击建成的房屋;
存在周边环境或自然灾害影响受损的房屋;
有居民反映的、存在结构安全问题的其他类型房屋等。
安全隐患如何分类:
排查结果按照存在安全隐患的严重性程度,分为三个类别。
存在一般安全隐患。排查中未发现明显结构安全问题、承载力 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目前尚可以正常使用的房屋。
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疑似 C 级危房)。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明显、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需处理或观察使用的房屋。
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疑似 D 级危房)。排查中发现存在比较严重的结构安全问题、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需处理或停止使用的房屋。
疑似 C 级危房可选择部分进行鉴定,对疑似 D 级危房,应委托专业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房屋的危险性作进一步鉴定。
排查整治有了时间表:
目前,合肥组织了全市施工企业、监理单位、勘察设计企业等172名专家,开始下沉至全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一线,深入县区街道及乡镇,为自建房隐患排查提供权威技术指导。
计划至今年6月底前,合肥市将全面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数据库和分布图,并于7 月底前,按照“一楼一策”要求制定初步整治方案,今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