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深交所获悉,截至4月24日,深市披露2020年年报的1400余家公司中,已有900余家发出业绩说明会通知,大幅超过去年同期水平。

业绩说明会是上市公司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的重要载体,是投资者读懂读通定期报告、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的重要渠道,对于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治理水平、形成敬畏投资者的文化氛围具有积极意义。

今年2月下旬,深交所聚焦提升业绩说明会质量,发出专项通知,重点推动沪深300指数公司、“A+H”上市公司、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等市场影响力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在全市场形成良好的示范引领效应。同时,督促董事长、总经理等关键少数原则上亲自出席,提升公司与投资者直接互动的深度、广度和效果。上市公司普遍重视、积极召开业绩说明会。

为提高业绩说明会召开质量,深交所进一步明确会前、会中、会后三方面工作要求。会前,上市公司应当公开征集问题,做好充分准备,提升交流针对性;会中,公司应当通过直播、视频、语音等多种形式,认真答复投资者提问,回应投资者关切,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利;会后,公司应当及时披露,全面如实反映交流情况。同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情况,不得在业绩说明会上泄露未公开重要信息、不得发布虚假信息和误导性陈述、不得以任何形式“蹭热点”,如有违规行为,将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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