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获悉,11月9日,厦门银行、洛阳银行以托管在上海清算所的“南向通”债券作为担保品开展同业业务合作,上海清算所为双方提供担保品管理服务,这标志着上海清算所首单“南向通”债券担保品管理服务成功落地。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联合公告,自2021年9月24日起,上海清算所作为内地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会同香港金融管理局债务融资工具中央结算系统(CMU)等境内外同业,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模式,为“南向通”业务的内地机构投资者提供托管结算服务。由此,上海清算所实现了面向境内外机构投资者提供包括“北向通”“南向通”在内的“债券通”业务双向托管结算服务,也成功将托管债券范围拓展到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国债、央票、外汇基金票据等产品类别,服务我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进入新阶段。
此次上海清算所支持厦门银行、洛阳银行在同业业务中引入“南向通”债券担保品管理服务,是担保品管理服务在跨境领域的新突破,也丰富了“南向通”业务内涵。这是上海清算所作为金融基础设施,与商业银行通力合作,贯彻落实降低融资成本、增强服务实体能力、推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等国家战略的最新举措。下一步,上海清算所将继续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聚焦服务央行履职,响应市场创新需求,担当作为、开拓奋进,为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