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屡次冲上热搜的“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商标纠纷事件,官方发声了。
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表示,“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微信公众号
官方:无权收加盟费、会费!
肉夹馍协会维权行为被叫停
11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经查,截至目前,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有效注册“逍遥镇”商标3件,分别为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2004年6月21日注册的第3436143号“逍遥镇”、2008年2月28日注册的第3436141号“逍遥镇”、2009年4月7日注册的第4664367号“逍遥镇及图”,核定使用在第29类“胡辣汤”商品或第43类“餐饮服务”上,均为普通商标。其中第3436141号、第3436143号“逍遥镇”商标,起初由个人注册,后逍遥镇胡辣汤协会通过商标转让取得该商标专用权。
“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依据是《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经查,原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于2015年12月14日核准注册第14369120号“潼关肉夹馍”图形加文字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肉夹馍”商品上。原商标注册人为老潼关小吃协会,2021年1月27日公告核准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为潼关肉夹馍协会。
国家知识产权局称,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11月25日晚,据媒体报道,潼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潼关肉夹馍协会起诉上百家小吃店一事,暂时叫停了肉夹馍协会的维权行为,并成立以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信局等多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卖肉夹馍带“潼关”俩字被起诉
使用要交近10万元
前几日,“卖肉夹馍带潼关俩字被告”冲上热搜。
河南的几十家小吃商户求助媒体,因商户们卖的肉夹馍带“潼关”两个字,被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告了,要求商户赔偿3万-5万元不等,如果想要继续使用“潼关”俩字,需要缴纳99800元的“使用费”。
来源:截图自央视
商户们表示质疑,协会在2015年就已取得商标的所有权,为什么时至今日才开始维权行动?
陕西潼关肉夹馍协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协会是从去年12月才开始委托北京一个律师事务所,做全国的商标维权,并不是强行要求赔偿,是希望所有做这个的能加入到协会,共同去发展这个品牌。对于收取99800元的“使用费”,该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律师全权代理的,协会也不清楚。协会要交入会费,一年是2400元,也就是一个月200元。
逍遥镇胡辣汤、库尔勒香梨
纷纷开始“维权”
此前,11月16日,河南省焦作市50余家逍遥镇胡辣汤店商户称,其因店铺名称使用了“逍遥镇”被指侵权,收到了法院传票。
“逍遥镇”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注册商标,该协会起诉商户,要求要么入会每年交1000元会费,接受协会统一管理,要么赔偿3万元到5万元。随后,河南多家媒体报道称,河南焦作、安阳、濮阳等近百家逍遥镇胡辣汤店被扎堆起诉。
事件被曝出后引发热议。11月21日晚,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发布说明称,“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是经民政部门批准的逍遥镇所属行业协会。“逍遥镇”三个字在2003年,由逍遥镇政府作为胡辣汤品牌名称注册为商标。为了提升规范熬汤工艺与品质、保护注册的“逍遥镇”品牌,维护逍遥镇胡辣汤形象,今年4月,“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了品牌保护工作。在与焦作等地经营户对接中,因沟通不充分、方法简单急切、服务培训流程操作性不强等原因,部分经营户不能理解支持,情感上更是难以接受,进而引发网友关注。目前已责令“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暂停目前正在开展的工作。
11月21日,河南洛阳上百家水果商户卖香梨用“库尔勒”被库尔勒香梨协会起诉侵权。有商户表示,一箱香梨22元,却要被罚6000元。
天眼查显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香梨协会目前有684条开庭公告、566条法律诉讼,案由基本都是侵害商标权纠纷。
来源:天眼查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