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亿“老鼠仓”赚了超百万后,这个投资总监被判3年……
根据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2016年12月至2017年10月,余明元在担任联讯证券(现更名为粤开证券)投资管理部投资总监期间,利用掌握的未公开信息,指令他人操作其实际控制的蔡某、王某等人名下的6个证券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粤开证券公司证券账户买入或卖出62只相同的股票,累计交易金额10.26亿余元,非法获利合计156.34万余元。
在审理期间,余明元退缴了全部违法所得,并预缴罚金400万元。
对此法院认为,余明元的行为已构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且属情节严重。根据到案情况,不能认定余明元具有自首情节,但可认定其具有坦白情节。
一审判决显示,余明元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8年6月23日,前身为联讯证券,2014年经过股份制改革后在新三板挂牌。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股票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最高检曾披露称,2015-2019年上半年,起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102件128人,如办理了“马乐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等一批重大证券期货犯罪案件,有效维护了证券期货市场正常秩序。
2021年7月,《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发布,意见强调,坚持零容忍要求,依法严厉查处证券违法犯罪案件,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加强诚信约束惩戒,强化震慑效应;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重大违法案件。
同年8月17日,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指南》,其中提到,基金管理人和从业人员应当坚决杜绝内幕交易行为和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行为。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涵盖事前、事中、事后,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投资、研究和交易等部门相关人员在内的全方位、多层次的内幕交易防控机制等。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