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产业链固链、强链、补链,全面提升发展质量水平,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近日就助力“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推出了一揽子政策。
最新发布的文件包括《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鼓励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最高支持5000万元
《措施》提出,临港新片区支持范围为工商注册地、实际经营地和财税户管地在临港新片区,主营业务符合“4+2+2”重点前沿产业导向的科技型企业。
具体支持政策聚焦在六个方面:关键核心技术与产品突破、自主创新能力认定、产业能力建设、创新环境营造、企业主体发展、国际市场拓展。
围绕关键核心技术与产品突破,《措施》提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开展技术产品以及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项目支持额度一般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支持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
同时,《措施》提出,支持相关企业研发创新机构,并优先推荐进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在临港新片区布局建设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研发机构、企业技术中心等市级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研发创新机构。经评定,给予一次性支持奖励。
□ 对新片区内“专精特新企业”优先推荐进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认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对上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一次性认定支持奖励。
支持企业运用人工智能、5G等技术进行数字化应用
聚焦产业能力建设,《措施》提出,支持企业开展成果转化,最高给予奖励50万元。同时,提出支持企业推进数字化应用。
《措施》明确,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积极运用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等相关技术进行数字化、信息化及智能化等示范应用,经评定列入示范应用类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为5000万元。
为营造更优的创新环境,《措施》提出,支持企业筹建行业协会及产业联盟建设,并鼓励协会联盟举办重大学术活动和具有国际国内重要影响力的交流活动。
《措施》还提出支持企业开展创新创业相关活动,单次最高支持30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支持总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围绕拓展国际市场,《措施》提出,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协同创新。包括支持新片区“专精特新”企业设立海外技术转移中心、海外研发中心、海外创新中心,支持企业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和跨境创新合作业务等。
“专精特新”企业年营业收入不少于300万元
什么样的企业才有可能成为临港新片区“专精特新”企业?《管理办法》对此进行了明确:
企业申报认定为临港新片区“专精特新”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 符合临港新片区“4+2+2”重点前沿产业导向,且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实际经营地在临港新片区产城融合区内,满二年以上的科创型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300万元。
□ 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
□ 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理;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存在走私行为;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临港新片区企业研发创新机构、 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资格认定的企业,适用简易程序,纳入临港新片区“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管理。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