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日发布《关于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进一步提升能级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旨为落实《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总体方案》,加快提升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能级,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若干政策措施》提到,支持跨国公司事业部总部、区域性总部等各种类型总部机构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集聚发展,建立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项目储备库,进一步增强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投资、销售、采购、研发等核心功能。
《若干政策措施》提到,支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离岸经贸业务,进一步扩大离岸经贸企业“白名单”。鼓励商业银行提供基于自由贸易账户的跨境金融服务便利,优化非自由贸易账户离岸贸易资金结算。
《若干政策措施》还提到,按照职住平衡原则,通过新建、配建、改建等方式,加快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主要安排在核心区、轨道交通站点附近、产业园区及周边等区域,在土地供应、规划调整、政策标准等方面给予支持,引导产城人融合、人地房联动。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