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泰金融国际有限公司董事长冯艺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前货币政策趋于宽松,金融机构流动性较为充裕,但企业融资仍面临结构性失衡问题。一方面,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融资仍持审慎态度;另一方面,金融机构更为“青睐”部分盈利稳定、政府背景强的国有企业,对其资金投放力度持续增强。由于现金流较为充裕且资金成本较低,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购买高收益债券、发放委托贷款等方式参与金融套利,既造成了金融资源配置的扭曲,也进一步提高了其他市场主体的融资成本,对金融资源的高效配置产生不利影响。
“国有企业依托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通过其自身持有的金融牌照或以融资为主要目的的贸易形式,与有资金需求的其他企业进行类金融业务合作,成为部分国有企业短期扩大营收规模,获得短期利润的新模式。但是,这其中也蕴藏着巨大风险。”冯艺东具体分析。
为此,冯艺东建议:严格监管国有企业债务资金用途,切实提升国有企业资金使用效能。一是建议各级国资委等监管机构加强对下属国有企业债务融资用途管控,坚持聚焦主业使用债务资金。二是严禁非金融类国有企业通过债务融资对外开展类金融业务,对于资金空转、脱实向虚、挪用资金违规套利的行为,要严格监管并落实相应处罚措施。三是对融资环境较为宽松的国有企业,要强化风险意识和稳健经营的理念,严格管控负债规模和杠杆水平,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将债务风险锁定在可控范围内,防止脱离企业实际情况过度负债、冒进经营、脱实向虚。
全面梳理国有企业类金融业务,强化主业经营“硬约束”。一是各级国资委、金融监管等政府部门要协同梳理国有企业的类金融性业务现状、发展历程与存在问题,精准施策,制定疏导与监管配套措施。二是各级国资委等要加强主业管理,完善国有非金融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国有企业的负债约束,督促国有企业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管政策,突出主业,严禁过度融资形成资金无效淤积。
持续优化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管理机制,确保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一是各主管部门要引导下属国有企业树立正确的业绩观、价值观、风险观,转变过度依赖举债投资做大规模的传统观点,根据财务承受能力科学确定投资规模,从源头上防范债务风险。二是引导国有企业积极利用资本市场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鼓励国有企业充分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进行股权、债券融资,通过股债结合、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提升直接融资比重,有效优化自身资产负债结构。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