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记者从南京市六合区房产交易中心获悉,自即日起,针对非南京市户籍居民,家庭名下在南京无房,若已婚(可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未成年小孩出生证明和户口本),若未婚(可携带个人身份、户口本)即可在六合市民中心开具1张六合区的购房证明,该购房证明只能在六合区使用。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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