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西省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从服务业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餐饮业纾困扶持措施、零售业纾困扶持措施、旅游业纾困扶持措施、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纾困扶持措施、民航业纾困扶持措施、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61条具体措施,帮助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措施》提出,2022年继续实施旅行社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扶持政策,加快推进保险代替保证金试点工作。旅游行业以单位方式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失业保险,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后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缓缴期间,参保职工失业后,依法享受相应失业保险待遇。
《措施》提出,要加强银企合作,建立健全重点旅游企业项目融资需求库,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预期发展前景较好的 A 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星级酒店、旅行社等重点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加大信贷投入,适当提高贷款额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旅游业有效信贷供给,建立重点企业融资风险防控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降低新发放贷款利率,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旅游企业主动让利;鼓励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旅游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
《措施》明确,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严格执行经费支出额度规定,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相关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符合规定举办的工会活动、会展活动、集体性参观等的方案制定、组织协调等交由旅行社承接,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细化要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合理确定预付款比例,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旅行社支付资金。
《措施》提出,要优化演出审批程序,对文化和旅游部门许可范围内的演出,在举办单位、参演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演出内容不变的前提下,一年内跨县(市、区)举办两场及以上营业性演出活动的,不再对巡演活动内容进行重复审核。继续实施“引客入晋”旅行社奖励政策,引导文旅企业转型升级,支持旅行社企业丰富营销手段、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服务质量,大力开拓客源市场。
《措施》还提出,精准实施疫情防控措施,要建立精准监测机制,运用大数据手段建立餐厅、商超、景点、机场、冷链运输等服务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从业人员库,落实重点人员和高风险岗位人员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推广精准防护理念,推动餐饮、零售、旅游、交通客运、民航等行业和相关服务场所工作人员做到疫苗应接尽接,建立工作人员每日健康监测登记制度,增强从业人员和公众疫情防控意识。同时提出,不得未经流调、无政策依据对餐厅、商超、景区景点、电影院及相关服务业场所等实施关停措施、延长关停时间等。
(文章来源:中国旅游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