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中宣部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成就与进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答记者问时表示,在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方面,修改了证券法,刚刚通过期货和衍生品法,完善了国家的金融法律体系。

“通过授权决定、改革决定保障改革先行先试依法有序进行,积累试点经验,形成制度成果,再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是新时代立法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岳仲明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相衔接,通过立法推动和保障改革走深走实、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促进公平正义、增进民生福祉。

一是通过立法授权保障改革探索试验。对需要改革但制定或修改法律的条件还不成熟的事项,按照程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授权决定或者改革决定。近十年来,一共作出了30件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涉及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稳定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这30件的授权决定和改革决定确定的大部分改革任务已经完成,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

二是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规定,及时予以修改。通过“打包修改”法律的形式落实改革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放管服”等改革需要,加快统筹修法、“一揽子”修法工作,共作出24件打包修改的决定,涉及修改法律、修改法律问题的决定152件次。

三是立法确认和巩固重大改革成果。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制定修改有关法律,要长期坚持落实。比如,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修改土地管理法,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再比如,在促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方面,修改了证券法,刚刚通过期货和衍生品法,完善了国家的金融法律体系。

四是立法助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制定外商投资法,全面确定了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为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据。制定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赋予海南更大改革自主权。修改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为外商投资提供法治化环境。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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