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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项目一般工期比较长,而审批权限下放可进一步缩短贷款审批流程、提高效率。与此同时,有些项目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做到40年,这样更符合基建项目的融资需求。”他说。
杨志东也说,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针对宁夏回族自治区20个重大项目,通过专班推进、项目挂牌督办等方式压茬推进。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还建立了重大项目、重大客户“白名单”,出台权限内贷款定价、评审授信等创新政策,举分行之力支持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传统的信贷方式,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的手段也不断多元化,全面覆盖“股、债、贷”。
田卫来表示,针对湾区内交通基础设施、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点领域建设需要长期资金支持的特点,广发银行推出“股权+债权”的“投融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结合项目资本金募集期、建设期、运营期的需求,依托投贷联动、联合投资等业务模式,为湾区发展提供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
“除了表内贷款之外,我们也响应客户的多元需求,积极推进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高亚轩特别指出,基础设施REITs(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已经推出,工行也在积极对接客户这方面的需求。
伴随着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举措的落地,金融支持基础建设将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目前,在各部门、地方和企业的通力合作下,一些项目已纳入项目库或正在履行入库流程;一些项目正在完善用地、用能等项目要素;还有一些项目正在加快开展投资咨询、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这些都为金融工具投资提供了有利条件。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已积极和一批成熟项目进行对接,将依法合规加快投放,很快就能实现资金投放和基础设施建设两个实物工作量。”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日前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
范若滢表示,一方面,要更好地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作用,为基建项目提供期限长、成本低的资金支持;另一方面,提高商业银行、社会资金的参与积极性,发挥其灵活性强、资金规模大的优势。预计下半年我国基建投资仍将保持较高增长,成为托底经济的重要支撑力量。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