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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公司讯,国家卫健委消息,决定以中日友好医院为主体设置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落实国家医学中心相应职责任务,带动全国中西医结合领域建设与发展。中日友好医院作为国家中西医结合医学中心主体医院,负责医学中心日常运行和管理,并投入一定的工作经费和专门人员,确保医学中心按职责任务开展相关工作。北京市要切实履行地方主体责任,落实政策保障,完善配套措施,推进医学中心建设和发展可持续。国家卫健委负责对医学中心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确定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下达专项任务和配套经费,每年对医学中心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绩效评估和监督管理。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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