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南方都市报举办第9期数字经济治理论坛,主题为“新反垄断法上路,影响几何”,多位来自企业、律所、高校、司法机关和政府部门的专家一同探讨新反垄断的适用与合规问题。
会上,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处副处长施扬围绕八个“强化”,分享了“浙江强化反垄断维护市场竞争”的经验做法。他提到,不久前浙江出台全国首个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的省级地方标准,剑指互联网平台企业自我优待、大数据杀熟、算法滥用,强制“二选一”等破坏公平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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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浙江去年上线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浙江公平在线系统,累计发现风险线索3.9万条,立案查处6369件,督促下架商品3.8万件。
强化顶层设计,出台多套新政
8月1日,新反垄断法正式施行,其中细化了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的适用规则。
浙江作为平台经济大省,目前全省共有各类网络交易平台310个,平台上经营者数量超过1100万家,占全国总量的近半数。2021年浙江省电商平台网络交易额达9万亿元,排在全国首位。
围绕规范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强化数字赋能平台监管,浙江推出了一系列创新性举措。在强化顶层设计方面,浙江省出台平台经济监管“20条”,这是系统治理平台经济的“组合拳”。
此外,浙江在竞争政策先行先试上也迈出“新步伐”——7月4日制定出台了《浙江省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实施方案》,在全国率先实施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
据南都记者了解,此前国家只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推行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试点。近期通过积极争取,浙江省成为首个经市场监管总局批复同意的实施省域公平竞争政策先行先试改革的省份。
在强化自律规范方面,针对平台企业合规意识不强,合规体制不健全等问题,浙江制定出台了全国首个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省级地方标准——《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规范》。
施扬提到,《规范》以互联网平台企业自我优待、大数据杀熟、算法滥用、强制“二选一”、资本无序扩张等多个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为规范对象;以发挥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主体责任为出发点,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两个角度,全面梳理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相关的风险,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的举措。
“(规范)为平台企业在公平竞争领域设置红绿灯,划出底线。在明确合规预期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增加就业等方面的作用。”施扬说。
上线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
在强化数字自治方面,浙江引入了新的监管工具。2021年2月,浙江上线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浙江公平在线”,对“二选一”“大数据杀熟”“低于成本价销售”“纵向垄断协议”“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等12类垄断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靶向监管,并采取不同的数据抓取规则和识别模型。
“系统上线之后,平台涉嫌违法风险明显减少。”据施扬介绍,目前该系统已覆盖全国的重点网络平台的457家,店铺1854万家,累计发现风险线索3.9万条,立案查处6369件,督促下架商品3.8万件,规范整改店铺1773家。
同时施扬表示,浙江也在推进企业垄断预警上完善新机制,建立预防式、预警式竞争监管机制,完善一次性处置工具,率先实施经营者集中在线监测预警机制。
据悉,目前浙江省内年营业额4亿元以上的11745家企业已被纳入监测,累计预警存在风险的经营者集中177次、企业316家。2019年以来共对2540余家次的重点企业开展反垄断合规辅导,规范和引导资本有序扩张。
具体到强化监管执法层面,浙江今年在破除行政垄断上取得新成效。
今年4月,中央出台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落实中央部署,浙江聚焦社会反应强烈的指定交易、地方保护、限制外地经营者等问题,率先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专项行动。
据施扬介绍,目前已督促纠正各地政府及其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300余件。率先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率先实施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检查和第三方评估。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