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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再度通报10起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案例。这10起案例涉及的时间从2017年10月到2019年10月,处罚对象均为个人,被罚金额在8.6万元至410万元间不等。按照外汇局介绍,相关处罚信息均纳入央行征信系统。

从通报的内容看,这10起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案例中,有4人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来非法买卖外汇,另外6人则是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用于跨境赌博。其中,被罚金额最高的一起案例是山西籍赵某,其在2018年9月至11月,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598.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10万元人民币。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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