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8月17日,在国家卫健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介绍,从国际情况看,中国的国家法定产假已经达到了国际劳工组织《生育保护公约》规定的14周标准,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也高于上述公约标准。
她指出,假期过长可能会带来职业女性的生育顾虑,增加女性的就业歧视,不利于男女的公平就业,继而影响女性的生育意愿,需要统筹考虑各方的负担和对就业的影响,综合施策、责任共担,共同构建积极的生育支持体系。
(文章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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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在国家卫健委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待遇保障司副司长刘娟介绍,从国际情况看,中国的国家法定产假已经达到了国际劳工组织《生育保护公约》规定的14周标准,产假期间生育津贴的计发标准也高于上述公约标准。
她指出,假期过长可能会带来职业女性的生育顾虑,增加女性的就业歧视,不利于男女的公平就业,继而影响女性的生育意愿,需要统筹考虑各方的负担和对就业的影响,综合施策、责任共担,共同构建积极的生育支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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