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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证券期货领域执法司法体制机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与上海证监局于近日签署了《关于加强资本市场执法司法协作、完善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协作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确立了包括案件查办协作、人才交流培养、公益诉讼、联合检查培训等新机制在内的十二个方面行政与司法协作机制,共计十四项工作措施。
上海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协作意见》提出的相关探索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探索联合办案等执法与司法协作新方式。对当事人相同、事实相关等关联案件,尝试协助问询、分工取证,探索联合办理,上海证监局可以借助检察院反洗钱工作从资金流转渠道上遏制证券期货犯罪,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引导侦查等方式提前介入上海证监局与公安机关联合调查的涉刑案件。
二是探索证券民事公益诉讼等投保新路径。双方将积极推动建立与全面注册制改革相适应的证券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建立信息沟通、协同调查和线索共同研判机制,选取合适案例开展公益诉讼实践。
三是探索人才深度交流等证券执法司法队伍建设新优势。确立双方互派业务骨干到对方业务部门挂职交流的机制。上海证监局可以推荐干部担任检察机关技术调查官,担任全国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暨上海市检察机关证券期货金融犯罪研究中心外脑咨询专家库成员。
四是探索联合检查培训等防范风险合作新领域。双方拟联合对资本市场相关主体进行专项检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对上市公司董监高培训予以支持,上海证监局对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开展的涉案上市公司企业合规工作进行专业支持。
记者了解到,本次《协作意见》的签署,是双方进一步贯彻中办、国办出台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及《上海市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方案》的最新举措。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与上海证监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拓展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执法司法协作的深度和广度,持续加大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的行刑惩治力度,切实有效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资本市场秩序,共同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