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9月2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上市公司应当于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工作,预计不能在2022年10月31日前披露第三季度报告的,应当及时向北交所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对于未在2022年10月31日前披露第三季度报告的,北交所将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给予纪律处分。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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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办公室发布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通知称,上市公司应当于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第三季度报告的披露工作,预计不能在2022年10月31日前披露第三季度报告的,应当及时向北交所报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后期限。对于未在2022年10月31日前披露第三季度报告的,北交所将对上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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