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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发布了2张罚单,剑指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1、金融统计指标数据错报;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3、违反流通人民币管理规定;4、违反人民币反假有关规定;5、违反国库科目设置和使用规定;6、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7、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8、未按规定报送投诉数据。

李晓东,时任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对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对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89.4万元;对李晓东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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